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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斯蘭教在泉州的傳播
發(fā)布時間:2013-05-27 來源:泉州網(wǎng)

  早在南宋就寓居廣州的阿拉伯人蒲開宗,原為占城富商。于南宋嘉泰四年( 1204年)以前從廣州舉家遷徙泉州。蒲開宗因貿(mào)易有功,被授予“承節(jié)郎”官銜,并于嘉泰四年任安溪縣主簿。蒲氏長子蒲壽 #$%&,于“咸淳七年(1217年)知梅州”;次子蒲壽庚,景炎元年(1276年)“授福建、廣東招撫使總海舶”。元初,壽庚累官至行省平章政事。壽庚長子師文,授官正奉大夫宣慰使左副元帥兼福建道市舶提舉。蒲氏父、子、孫的相繼任官,對發(fā)展泉州的海外貿(mào)易,促進泉州伊斯蘭教的傳播有巨大的影響。伊斯蘭馬木魯克王朝和中國的元朝,是泉州伊斯蘭教傳播的鼎盛時期。

  元至正十七年到至正二十六年(1357-1366年),泉州港的波斯人萬戶賽甫丁、阿迷里丁和市舶阿巫那,介入元末宮廷內(nèi)訌的奪權(quán)斗爭,泉州港巨額的稅收,因此成為爭奪的焦點。史稱“亦思巴奚”戰(zhàn)亂,泉州伊斯蘭教受到嚴重打擊。入明之后,朝廷宣布“禁蒲姓者不得讀書入仕”,伊斯蘭教受到嚴重摧殘。明永樂五年(1407年),皇帝頒布保護伊斯蘭教敕諭,泉州伊斯蘭教得到保護,至今敕諭碑仍砌于清凈寺墻上。

  明代,泉州回族內(nèi)部出現(xiàn)了不少的儒士化知識分子,他們一方面淡化伊斯蘭教信仰,另一方面在儒禮所涉及的典章制度里,找到了儒、道、釋、回四者最根本的共同點,即對天要敬、奉天、法天,對已要其心誠敬,其行明潔。如思想家李贄的二世祖林駑,娶波斯婦發(fā)為妻。宣德元年(1426年),其后裔在《榮山李氏族譜?垂戒論》譴責(zé)先祖林駑“從妻為色目人”,家族中有人“從母為色目人者”。認為先祖信仰伊斯蘭教是“迷于色目之俗而不能悟;不祖其祖而祖人之祖;不行其行而行夷狄之行;俾其子孫胥而為夷”。嘉靖三十二年(1554年),李贄族兄林開先的祖母迭貞勤臨終遺囑云:“吾父……家襲清凈之教,迨其將終也,授其祖教而囑人以三日葬之……葬吾禮當亦如之”。迭氏逝世后,林開先,李贄等卻認為“今乃欲如其命也,則有所大不忍者而侍其情。于是以周公、仲尼之道葬之”。這就是以儒家孝道取代伊斯蘭教習(xí)俗。

  此外,明代儒林士子也以儒、道釋的思想來附會伊斯蘭教教義,如嘉靖間進士王慎中在《李母金氏七十壽序》里,詮釋穆斯林金氏的婦道、教道,是她“一念清凈真體”的結(jié)果。又如萬歷三十七年(1609年),李光縉《重修清凈寺碑記》提出,“儒道如日中天,釋道如月照地,余謂凈教亦然。”進而從道教角度強調(diào)通淮街清凈寺“峙文廟青龍之左角”,說“茲樓之勝,于文廟有關(guān)”。李光縉在《重修清凈寺募緣疏》里,強調(diào)清凈寺的重修要按道教“籌坎離而宅其中”。因此這次重修,是按道教的太極、兩儀、四象、八卦、乾元、九天等來設(shè)計的。

  嘉靖、萬歷年間,泉州伊斯蘭教勢力衰退了,從通淮街清凈寺的修繕即反映出來。如正德二年(1507年)的重修是靠一批穆斯林募捐進行的。隆慶六年(1567年),修木塔五層,是知府萬慶捐俸,由住持夏東升等人董其役。萬歷三十五年(1607年),泉州在大地震,寺樓頹其角,由知府姜志禮、知縣李侍問捐俸重修,由住持夏日禹等董其役。清康熙二十六年(1687年),泉州大風(fēng),禮拜寺塔圯,再沒有能力修復(fù)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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